CYQY-生活与科技

你创作的,就是头条
一起分享生活指南
首页 > 社会

两部门: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收入按“收派服务”缴纳增值税

近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,明确了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。

根据公告,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,按照“收派服务”缴纳增值税。

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纳税人,从事网络货运经营,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、天然气、电力、氢能、二甲醚、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(能源)和支付的道路、桥、闸通行费,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,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
(一)成品油、天然气、电力、氢能、二甲醚、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(能源)和支付的道路、桥、闸通行费,应用于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。

(二)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。
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特别声明: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。如有关于作品内容、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与我们联系。

分享到:更多 ()
来源:央视新闻 编辑:张晓博

评论

留言/评论 共有条点评
昵称:
验证码:
匿名发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