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前,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组深入调查,确认2名公职人员存在“带薪留置、羁押”问题:其中一人因涉嫌受贿罪被留置4.5个月,累计违规领取2.02万元;另一人因开设赌场被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(后被判缓刑)共13个月,其所在单位未停发工资,违规领取4.28万元,属于“带薪羁押”。2人合计违规领取工资6.3万元。承办检察官说,按照相关规定,这些违法的公职人员被留置或羁押期间,单位只能按其本人基本工资的75%计发生活费。6月9日。铜鼓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整改成果反馈书。经涉案单位启动追缴程序。6.3万元资金已上缴国库,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。
特别声明: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。如有关于作品内容、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与我们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