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期财经讯,4月14日,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旭辉集团”)发布关于“H21旭辉3”分期偿付(第七次)安排公告。
根据《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三期)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“《第二次结果公告》”)和《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三期)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“《2024年第一次结果公告》”),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三期)(以下简称“H21旭辉3”或“本期债券”)将于2025年4月14日进行第七次分期偿付。
根据《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三期)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“《第一次结果公告》”)和《2024年第一次结果公告》。如果公司在存续期内本息兑付日起11个自然月内对本期债券付息日、兑付日应付利息或本金进行了足额偿付,则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。
根据《第二次结果公告》和《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三期)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《第二次持有人会议通知》”),本期债券(含已登记回售且未撤销回售部分与未登记回售部分)的兑付日调整为2025年7月14日(如遇非交易日,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,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)。
本期债券票面利率(计息年利率)为3.90%,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20.00元,派发利息为0.453元(含税)。
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,公司目前资金状况较为紧张,尚未足额筹集本次本金及利息偿付所需资金。公司就上述安排向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,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,现郑重承诺:宽限期内,公司将结合政策及市场行情、自身经营及现金流状况,进一步考虑、寻求综合解决方案,争取早日化解债券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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